信訪工作辦理法治化,是信訪工作“五個法治化”的重要內容,須加強初信初訪辦理、加強重點人員信訪積案化解、加強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信訪事項化解,不斷提升信訪工作辦理法治化水平。
“風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瀾之間”,全面落實信訪工作辦理法治化,必須加強初信初訪辦理。初信初訪是信訪工作的源頭,加強初信初訪辦理,對于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防止問題升級具有重要意義。一要嚴把辦理標準。古人云:“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在初信初訪辦理中,我們必須堅持依法依規,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標準進行辦理。要建立健全信訪事項辦理制度,確保每個辦理環節都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同時,要加強對辦理過程的監督,確保辦理結果公正、合法。對目前尚未化解的申訴求決類初次信訪件,責任單位要嚴格落實“兩見面、一現場、雙審核、總把關”工作要求(“兩見面”是指事權單位應向信訪人當面送達信訪事項受理告知書,主動見面確認信訪訴求,向信訪人當面送達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主動見面聽取信訪人對處理意見的態度和看法;“一現場”是指要到問題現場調查研究;“雙審核”是指業務分管領導和信訪工作分管領導進行審查;“總把關”是指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辦結材料嚴格審核把關),提高辦理質效,確保轄區范圍內申訴求決類初次信訪一次性化解率達到既定目標。二要堅持調解先行。古人云:“和而不同,求同存異。”在初信初訪辦理中,我們要注重運用調解手段,通過耐心細致的溝通協商,引導雙方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達成和解。這不僅能夠有效化解矛盾糾紛,還能夠增強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仰和尊重。必須充分發揮調解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信訪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聯動、高效銜接機制,做到應調盡調、能調盡調,確保調解協議率的穩定提升。三要做實復查復核。古人云:“察已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對于已經辦結的初信初訪事項,我們要定期進行復查復核,確保辦理結果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檢驗。同時,要加強對復查復核結果的分析研判,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信訪人對行政三級辦理處理意見不服的,要積極引導其按照“路線圖”要求,在復查復核申請期限內依法提出申請。對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行政三級辦理終結。
“積案如山,民心所系”,全面落實信訪工作辦理法治化,必須加強重點人員信訪積案化解。重點人員信訪積案往往涉及復雜的歷史遺留問題和社會矛盾,化解難度較大。因此,加強重點人員信訪積案化解,是信訪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任務。一是突出包案重點。古人云:“事有本末,物有終始。”在重點人員信訪積案化解中,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領域和重點問題,實行領導包案制度。通過明確包案領導和責任單位,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積案得到有效化解。對中央信訪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的信訪積案和到國家信訪局重復信訪5次以上的信訪積案,要嚴格落實領導包案制度。二是落實包案責任。古人云:“責有攸歸,事無推諉。”在包案化解過程中,我們要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每個環節都有人負責、有人跟進。黨委常委會議組成人員分片區負責聯系信訪積案化解,政府分管領導、法檢兩長分領域負責聯系信訪積案化解,且每人包案3件以上重點件。同時,要加強對包案工作的監督和考核,確保責任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三是明確包案要求。古人云:“善始者實繁,克終者蓋寡。”在包案化解中,我們要堅持依法依規、合情合理的要求,既要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同時,要注重方式方法創新,善于運用法律、政策、教育等多種手段化解矛盾糾紛。按照“包掌握情況、包問題化解、包人員穩控、包教育疏導、包息訪息訴”的“五包”要求,集中攻堅、推動解決,對符合公開聽證的適時組織公開聽證,確保審核化解率穩步提高。
“牽一發而動全身”,全面落實信訪工作辦理法治化,必須加強重點領域、重點群體信訪事項化解。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信訪事項往往涉及面廣、影響大,一旦處理不當,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或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加強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信訪事項化解,對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一是實行一問題一專班。古人云:“兵不在多而在精。”在化解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信訪事項時,我們要根據問題的性質和特點,組建專班。這些專班要由熟悉相關領域、具備專業知識的人員組成,確保能夠精準施策、有效解決問題。對保交房、涉眾金融、涉法涉訴、征地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以及涉退役軍人、涉教師等重點群體,信訪工作聯席會議下設的專項小組要履職盡責、專班推進,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信訪”,成立行業調解委員會,每月分析研判,推動類案問題妥善化解,并按月向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報告工作進展情況。二是實行一問題一方案。古人云:“因勢利導,因地制宜。”每個信訪問題都有其獨特性和復雜性,因此我們需要針對每個問題制定具體的解決方案。這些方案要充分考慮法律法規、政策要求以及群眾訴求等因素,確保既合法合規又切實可行。專項小組已有相應工作方案的,按既定方案推進實施;尚未制定工作方案的要抓緊時間制定,工作方案須及時報送至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時,我們還要注重方案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以便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法者,定分止爭也。”法治,乃社會之基石,秩序之保障。全面落實信訪工作辦理法治化,我們必須在加強初信初訪辦理、加強重點人員信訪積案化解、加強重點領域和重點群體信訪事項化解上綿綿用力、久久為功,切實提升辦理法治化水平,不斷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信訪服務。
(湖南省邵陽市信訪局 敬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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