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民伍先生有一輛不常用的馬自達小轎車,最近打算將其出售,于是在一二手交易平臺上掛出。一位車商看中了伍先生的車,本來打算以9.8萬元的價格收購,但經過查詢后發現,這輛車在維修記錄中有補漆記錄,收購價格只能給到9.2萬元,少了6000元。對此,伍先生感到非常意外,他的車根本沒有補過漆,他找到當時維修車輛的4S店反映并要求協商解決,但沒有太大進展。于是伍先生通過上游新聞熱線966966/上游新聞APP反映了此事,希望得到媒體幫助。

長安馬自達新能源體驗中心(重慶瀚達店)
因維修記錄中有補漆
根本沒補過漆的車少賣6000元
據伍先生介紹,他掛牌出售的馬自達品牌小車是在2020年8月上牌,在2023年3月份發生一起事故,與其他車輛發生擦剮,隨后,他把車開到位于重慶巴南區的長安馬自達新能源體驗中心(重慶瀚達店)進行維修。
“我們現場確認輪眉、輪轂和隱形車衣有損傷,當時把隱形車衣解開后,發現車漆并沒有損傷,就沒有補漆,次日車修好了就離開了。”今年伍先生想把車賣掉,收車商在通過調查后,卻發現車身有兩個地方有補漆的維修記錄。
伍先生來到維修店,店里也承認當時確實沒有補漆,維修記錄上出現兩個部位的做漆是店里出現失誤,“就因為這個‘失誤’,原本能夠賣9.8萬元的車,現在只能買9.2萬元,導致我出現6000元的損失。”和對方交涉后,對方也沒有對損失進行補償。

二手車商查到的維修記錄,顯示伍先生的車有過補漆。
4S店工作人員稱
維修單內容是保險公司認定的
隨后,上游新聞記者與伍先生一起來到了長安馬自達新能源體驗中心(重慶瀚達店),兩位工作人員進行了接待。
對于伍先生車輛出現的情況,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表示,之前已經給伍先生進行了回復,自己是按照保險公司的訂損單進行的維修。其中一名工作人員朱先生還表示,“保險公司不是自己能夠控制的,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車輛照片出的定損單,我們控制不了保險公司出具定損單。”
之后,上游新聞記者詢問這位朱先生,“既然后來發現沒有必要進行做漆這一項,為什么沒有把此事反饋給保險公司,并將其從維修記錄中刪除?”朱先生稱,伍先生的車當時已經開走了,收到定損單是多日后的事情。
對于明知車輛沒有補漆,但維修記錄上卻有補漆記錄,修理人員也沒有通知保險公司修改維修記錄的行為,4S店的工作人員并沒有回應。
保險公司表示
4S店應該反饋車輛實際維修情況
接著,上游新聞記者和伍先生一起來到了相關保險公司繼續了解此事的具體情況,該公司的兩名工作人員前來對此事進行了解。在現場,伍先生告知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自己的車并沒有補漆卻出現補漆維修記錄的情況。
對此,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不是接到了伍先生的反饋,他們也不知道伍先生的車并沒有補漆,但保險公司卻為此支付了補漆的費用。工作人員表示,保險公司采購的是4S店的服務,是付費方,如果沒有進行相關服務,肯定是要告知保險公司的。
工作人員還非常肯定地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如果4S店當時告知保險公司伍先生的車沒有補漆,現在伍先生的車的維修記錄上肯定不會出現相關記錄。
目前,伍先生已經就此事向馬自達官方、銀保監會進行了反映。
律師:4S店需承擔侵權責任
對于伍先生的遭遇,上游新聞記者采訪了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韋清龍律師。
他表示,4S店在維修完成后未主動更正錯誤的維修記錄,導致伍先生因虛假信息遭受經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和第九條,消費者有權知悉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4S店的行為構成對知情權的侵害,需承擔侵權責任,賠償車輛貶值的差價損失。
伍先生可與4s店協商解決此事。可以要求4S店出具書面證明,澄清車輛未補漆的事實;可協商要求4S店賠償因錯誤記錄導致的6000元差價損失。另外,伍先生還可以向市場監管局或消協投訴,提交維修記錄等證據,投訴4S店瞞報行為,要求行政機關介入調查并責令整改。
另外,伍先生還可以向保險公司提交更正申請,撤銷“油漆1.5”項目,確保維修記錄與實際一致。
如果無法協商一致,伍先生可提起法律訴訟。第一,主張4S店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二,以4S店虛假記錄導致車輛貶值為由,起訴要求賠償差價損失6000元及維權合理費用。
上游新聞記者 何艷
編輯:鄧晞責編:吳忠蘭,石亨 審核:阮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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