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漲價需由業主共同決策。依據法律規定,物業費調價屬于涉及共有權益的重大事項,需經“雙三分之二”業主參與表決(即專有面積和人數均超三分之二),且獲參與表決的“雙過半”同意(面積和人數均過半)。若物業或業委會擅自漲價,業主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拒交超額費用,法院通常判決維持原標準。例如福州某小區物業單方漲價被法院駁回,業主僅需按原0.6元/㎡支付;湖南某物業因未完成法定表決程序,法院不支持其從0.9元提至1.05元的訴求。即便業委會反對漲價,仍需召開業主大會表決,如成都某小區業委會拒開大會引發爭議,最終仍需依法公示并投票。程序正當性直接決定調價合法性,任何未經合規表決的漲價均無效。
物業費包含哪些項目
1、基礎服務類:涵蓋保潔(公共區域每日清掃)、保安(24小時巡邏及監控)、綠化養護(綠植修剪補種)、垃圾清運(分類收集處理)等基礎服務。
2、公共能耗類:包括電梯運行電費、公共照明電費、二次供水水泵電費、中央空調能耗費等,部分小區按面積分攤,部分實行階梯定價。
3、專項維修類:涉及房屋本體維修(外墻滲漏、屋頂補漏)、公共設施更新(消防設備、門禁系統),通常從維修資金賬戶列支,緊急情況下可預支物業費。
4、增值服務類:如快遞代收、家政預約、社區活動等,部分物業采取自愿付費模式,需與基礎物業費分開明示。
如何合理拒交物業費
1、服務瑕疵取證:對衛生死角、設施損壞、安保缺位等問題拍照錄像,保存物業承諾整改的書面/聊天記錄,作為拒交依據。
2、溝通協商流程:先向物業提交書面整改函(明確問題清單及整改期限),整改無效再通過業委會或街道辦協調,協商記錄需留存。
3、法律途徑維權:若物業拒不整改且起訴欠費,業主可反訴物業服務不達標,法院會綜合雙方證據判決,合理拒交部分通常不超過應繳總額的30%。
4、特殊情況處理:房屋空置可申請減免(部分城市規定首年不免),開發商遺留問題(如房屋質量缺陷)需與物業厘清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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