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張頔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國家鐵路局官網了解到,4月1日,其信息公開欄公示了廣州鐵路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公開信息〔2025〕第4號。據悉,被行政處罰的單位為廣東鐵路有限公司惠州工務段。

內容顯示,廣東鐵路有限公司惠州工務段于2024年12月26日在畬龍線進行施工作業時,使用了不具備許可條件的廣州鐵路軌道裝備有限公司生產的GC-270軌道車(車號:12192)。上述行為違反了《鐵路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三款之規定。
2025年3月20日,廣州鐵路監督管理局根據《鐵路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以及《國家鐵路局鐵路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有關規定中一般裁量等級的規定,責令廣東鐵路有限公司惠州工務段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立即停止使用相關鐵路設備,給予罰款3.5萬元的處罰。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廣東鐵路有限公司惠州工務段成立于2014年,負責人為李毅,總公司為廣東鐵路有限公司。廣東鐵路有限公司則成立于2021年,注冊資本2193203.6999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汪一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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