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通訊員 況濤)伴隨著互聯網交友的盛行,一些犯罪分子借助社交軟件隱藏其中,以“交友”為名,行詐騙之實,潘先生就是受害者之一。

3月19日16時許,水塘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潘先生報警,稱在2023年2月份,其通過陳某介紹,添加了陳某干姐姐“趙某亞”的微信,兩人雖隔著屏幕聊天,但感覺十分投緣。漸漸地,感情迅速升溫,即使還未見過面也很快就確定了戀人關系。這在網上找到真愛的事兒,聽著挺美好的,可不出意外的話,就要出意外了:聊了一段時間后,“趙某亞”就以各種理由給讓潘先生轉賬,甚至提出談婚論嫁,彩禮只需88000元。盡管從未謀面,但潘先生在“趙某亞”的“愛情攻勢”下,深陷其中。潘先生一心堅信自己找到了“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對于“趙某亞”提出的轉賬請求有求必應,前前后后通過微信給“趙某亞”轉賬共計123000元。不曾想,這場戀愛從最開始就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
接到報警后,職業的敏感性讓民警意識到這不是一場簡單的網絡交友,于是立即通知陳某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在問及“趙某亞”是哪里人時,陳某支支吾吾、神情緊張,根本說不出“趙某亞”的任何信息。經查看陳某的手機,民警發現有“趙某亞”微信的登錄跡象,詢問陳某,其也無法向民警作出任何合理解釋。民警在登錄“趙某亞”微信后,就看到了潘先生和“趙某亞”的聊天記錄以及轉賬記錄。
在鐵的事實面前,陳某如實供述自己假裝成“趙某亞”與潘先生聊天,并假借戀愛之名以各種理由騙取潘先生共計123000元的犯罪事實。
目前,陳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只要是未曾謀面的網絡戀愛對象,都要擦亮雙眼提高防詐騙意識,捂緊錢包,不要盲目聽信花言巧語,向對方轉賬“表達忠心”。特別是那種談了戀愛不奔現,張口閉口就要錢的,多數是騙子。因為在虛擬的網絡空間,沒有個人真實信息的背書,極易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一定要慎重!
一審:張楊
二審:孫延
三審: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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