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武岡二中一棵三百年古銀杏樹被人砍伐。
武岡市古樹名木信息顯示,這棵銀杏樹是國家保護古樹二級,位于學校高三教學樓門口,明令禁止砍伐、破壞。
資料顯示,銀杏出現在幾億年前,是第四紀冰川運動后遺留下來的裸子植物,是最古老的子遺植物,現存活在世的銀杏稀少而分散,上百歲的老樹已不多見,和它同綱的所有其他植物皆已滅絕。
教務處朱主任告訴《正在新聞》砍樹者已經被刑拘,“他還砍了一棵在進校門右邊的1984年的樹。”
朱主任表示,4月4日當天學校就報案,“這是一個刑事案件,具體情況等待警方通報。”
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正在新聞》,砍伐古樹學校不知情,未經過學校允許,系外來人員所為,已移交森林公安局處理。
武岡森林公安局告訴《正在新聞》,此案不便透露。
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古樹名木保護條例》中規定,樹齡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實行二級保護。
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實行二級保護的古樹的,處每株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罰款之外,砍伐者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據湖南高院公布案例,2021年4月至12月被告人何某長伙同歐陽某甲,在湖南瀏陽、江西宜春等地尋找古樟樹,并雇請陶某福、歐陽某乙等人(均另案處理)及被告人李某生,在樹蔸部位鉆孔并灌注草甘膦農藥,欲待古樹被毒死后采伐出售牟利。
其間,何某長、歐陽某甲共毒死古樟樹7株,其中6株有李某生參與實施。
經鑒定,除兩株古樟樹樹齡在300年以上外,其他5株樹齡均在500年以上。
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何某長、歐陽某甲、李某生違反國家規定,鉆孔灌毒致古樟樹死亡,屬于毀壞古樹名木,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被告人何某長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歐陽某甲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李某生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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