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及利用“蘋果ID”進行非法放貸案件,依法懲處了未經(jīng)許可擅自從事貸款業(yè)務(wù),并以超過法定年利率36%的高額利息向他人放貸的違法行為。
2023年上半年至2024年3月,黃某、江某在未取得金融部門和監(jiān)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共同出資創(chuàng)建“XX回租”經(jīng)營“蘋果ID貸”,并雇傭詹某為員工,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平臺投放“蘋果ID貸”廣告,招攬并向持有iPhoneXR以上型號手機的不特定客戶提供超過年利率36%的高額利息貸款。
三人通過中介平臺向有貸款需求的客戶添加微信或QQ,指導(dǎo)客戶登錄其提供的蘋果ID賬號后,再遠程修改賬號密碼,客戶便無法自行退出ID賬號,以達到控制客戶手機的效果。若未按期還款,會威脅客戶若不還款將進行鎖機、抹機處理,催收后仍不還款的,則對客戶手機進行鎖機、抹機處理,致使客戶手機無法正常使用。
據(jù)統(tǒng)計,黃某、江某、詹某三人累計放貸1485人次,放貸660人,放貸金額190萬余元,放貸違法所得16萬余元。黃某、江某支付給詹某違法所得共計6萬元。
庭審中,三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巫溪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黃某犯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8.5萬元;江某犯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8.5萬元;詹某犯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6.5萬元;追繳三被告人違法所得16.803萬元,上繳國庫,并沒收作案工具。
上游新聞記者 徐勤 通訊員 楊鑫
編輯:饒治美責編:廖異,林祺 審核:阮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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