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安徽省中藥飲片(含中藥配方顆粒)生產第二分局日常監督檢查信息通告(2025年3月),天馬(安徽)國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被告誡、約談、暫停生產銷售。


今年3月份,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天馬(安徽)國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被罰沒款共計74.44萬元。
根據處罰信息,該公司2020年8月生產的山豆根(批號:200801)共計854kg,銷售金額達23.91萬元。企業雖在2022年8月以“臨近復驗期、未復驗”為由召回并銷毀該批次產品,但后續檢驗仍不合格,最終召回數量為842.5kg,剩余0.5kg未召回。安徽省藥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對該公司處以沒收違法所得3220元,罰款74.13萬元,罰沒款合計74.44萬元,并沒收未召回的0.5kg山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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