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一套房產,多份合同,欠債不還的蔣某(化名)自以為織出了一張能躲過法律追責的大網,卻沒料到,最終難逃自投羅網的結局。近日,思明法院發布一起案件。
蔣某因經營失敗欠下巨債,在廈門各級法院留下了26個未履行完畢的執行案件,涉案金額逾千萬元??此泼沦Y產一片空白,但細心的執行員還是發現了蛛絲馬跡。原來,蔣某名下曾有一套房產,且這套房產在登記當天便火速易主。更詭異的是,他和買家李某之間還簽訂了數份同一房源的買賣合同,金額都是數百萬元。
面對法院調查,蔣某一口咬定是“正常交易”,卻始終講不清為何簽訂多份買房合同以及房款去向,這顯然是在企圖隱瞞事實真相以逃避法律制裁。執行人員多次調取銀行流水、約談中介與購房者后,才逐步揭開“連環計”。
原來,多年前蔣某及其配偶因政策原因,獲得以優惠價格從當時公房管理單位購買一套房產的購房資格,價格為500多萬元。因當時債務纏身已無法拿出這么多錢,且擔心即便購入也會被法院處置償債,蔣某遂精心設計一出“連環計”。首先,他把房產以730萬元的價格轉手,和買受人簽訂了數份遠低于真實交易價的虛假合同,企圖選取一份低價合同來掩蓋賣房所得的真實收入,防止法院追繳賣房所得差價。接著,他通過房產登記,將自己份額設為1%,其配偶占99%;最終,他通過第三方賬戶收款,意圖徹底切斷資金來源線索。
只是令蔣某沒想到的是,法院在調查中意外看到多份購房合同,這才順藤摸瓜查出事情真相。
思明法院果斷出手,決定對蔣某拘留,并責令其如數繳清房款。蔣某卻再次動起歪腦筋,繳了8萬元后便拒不配合。思明法院隨即將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在判決臨近之際,蔣某終于慌了神,在法官釋法說理下補繳全部166萬元房款。但為時已晚,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
法官說法
承辦本案的法官表示,依照最新的司法解釋,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其中,行為人為逃避執行義務,在訴訟開始后、裁判生效前實施隱藏、轉移財產等行為,要求其執行而拒不執行的,同樣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
蔣某最終面臨法律制裁,歸根結底是他心中對法律缺乏敬畏之心,自以為能夠通過隱匿、轉移財產來逃避生效判決。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司法機關已構筑了防治拒執犯罪行為的嚴密法網,任何企圖對抗法律的行為終將付出代價。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