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李苗 劉志坤
4月15日,“江西一家三口被撞案”在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庭審從上午9點開始,持續了近四個半小時,未當庭宣判。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此前報道,2024年10月2日,時年20歲的廖某某駕駛特斯拉轎車沿昌江大道由東向西行駛,通過梨樹園紅綠燈后猛踩油門,嚴重超速。車輛行駛至昌江大道珠山人民法院門口路段時撞上過馬路的一家三口,最終導致一家三口死亡。
同年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后,肇事者廖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訴。
“我們這次只打刑事,不打民事。”在開庭前,逝者家屬胡女士曾表示,希望廖某某得到嚴懲。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證據,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各方及訴訟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廖某宇進行了最后陳述。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訴方認為,因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廖某宇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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