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錢江新城 新華社記者 江漢 攝
杭州人的“第六險”來了。
近日,《杭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試行辦法》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明年1月1日開始,杭州將開展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時,同步參加長護險。
長護險被視作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常見“五險”之外的“第六險”,我國從2016年開始探索試點長護險制度。
目前,杭州已經建立了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和多支柱的養老保障制度體系,但針對減輕失能人員及其家庭的經濟性和事務性負擔的風險防范機制仍存在不足。同時,失能人員護理服務供給與需求存在不平衡,服務資源分布不均衡,迫切需要對這部分群體的長期照護問題給予制度性安排。
參保——
每人每年90元,按年度一次性籌集
長護險怎么參保?
根據《試行辦法》,杭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與基本醫保同步參保、同步征繳。
起步階段,長護險按照每人每年90元標準定額籌資。其中,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退休人員均由個人賬戶和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各承擔45元。
其中,個人承擔部分從參保人員本人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當年資金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承擔部分通過醫保費率平移轉換等方式暫從其繳納的職工醫保費中劃轉。
上述參保人員在杭州市連續參保繳費至在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齡時,未達到享受職工醫保退休待遇規定繳費年限的,需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至規定年限,其長護險費按靈活就業人員標準同步繳納。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由個人和財政分別承擔30元和60元。其中,享受資助參保政策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長護險費由政府全額補貼。
按照《試行辦法》,長護險費按年度一次性籌集,中途參保的人員應按年度標準全額繳納。對年中退出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以及年中發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險種轉換的人員,其已繳納的長護險費不予清算。長護險待遇啟動后,已繳納的長護險費不予退回。
評估——
符合重度失能標準可享受待遇
參保人員要享受到長護險保障待遇,需要先通過申請評估。
《試行辦法》規定,因年老失能或規范診療后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經長護險失能等級評估認定為符合重度失能標準的,可享受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服務。
失能評估主要對評估對象日常生活活動、認知、感知覺與溝通等方面的能力喪失程度進行分級評估。經申請通過評估認定為符合重度失能標準的參保人員,自作出評估結論次月起按規定享受長護險待遇。
失能人員在享受長護險待遇期間,經重新評估,認定符合新的重度失能等級的,自重新作出評估結論次月起按新的失能等級調整其長護險待遇;認定不符合重度失能條件的,自重新作出評估結論次日起停止享受長護險待遇。
待遇——
可按需選機構護理或居家護理
通過評估后,重度失能人員能享受到怎樣的醫療護理服務?
按照《試行辦法》,重度失能人員可以選擇機構護理或居家護理服務,所需費用將由長護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選擇機構護理的,失能人員在定點長護險護理服務機構接受全日制護理服務。在規定的長護險護理服務項目標準范圍內,長護險基金按床日定額標準支付,其中,重度失能Ⅱ級及以下的人員為50元/床日,重度失能Ⅲ級人員為70元/床日。
選擇居家護理的,由定點長護服務機構安排護理人員上門為失能人員提供護理服務。在規定的長護險護理服務項目標準范圍內,長護險基金按可享受的服務時長進行支付,其中,重度失能Ⅱ級及以下的人員每月不超過25個小時,重度失能Ⅲ級人員每月不超過35個小時;符合規定的費用由長護險基金按60元/小時結算,個人無需承擔。
根據《試行辦法》,兩種醫療護理服務可以“轉換”使用,重度失能人員變更護理服務方式的,自變更之日起按新的護理服務方式享受長護險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因病情需要轉至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或建立家庭病床的,其住院或建床期間暫停長護險待遇,從出院或撤床之日起恢復長護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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